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展开,介绍了方案出台的目的,以及从服务机制、产品体系等方面提出的相关措施。
光明日报北京4月1日消息,为了积极探索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配的科技金融体制,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全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形成良性循环,把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做好,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近日携手联合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以及风控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总共提出了7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其一,健全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的内部管理架构,并且向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适度授予相关权限,以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灵活性。
其二,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同时适度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这样做能够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他们更有动力去服务科技型企业。
其三,做好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精心做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及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金融服务工作。并且要一视同仁地为民营、外商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中心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其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各级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共同构建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还要求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具体包括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积极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的合作,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债券融资等多个方面。
本文围绕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展开,介绍了方案出台目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阐述了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如健全组织体系、优化考核机制等,还提及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整体而言,该方案为科技金融发展指明方向,有望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