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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再融资闯关成功,募集资金将投向这些项目,路维光电再融资获批,可转换债券发行开启新征程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介绍了上市委问询问题、公司可转债发行预案,包括募资用途、发行规则等,还回顾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消息,根据上交所网站披露,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8次审议会议于3月21日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的审议结果显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股票代码:688401.SH)的再融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在上市委会议现场,提出了主要问询问题。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成都路维的主要产品、技术先进性以及经营业绩等方面,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权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同时要阐述收益法评估主要参数选取是否合理谨慎。并且,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的意见。

早在2025年2月20日,路维光电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就已表明,本次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500.00万元(包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一是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二是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三是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路维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琳、颜利燕。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这些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面值进行发行。其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以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遇到银行存款利率调整,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时将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选择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以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回顾路维光电的发展历程,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333.36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发行价格为25.08元/股。

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达到83,600.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051.0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路维光电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多35,545.79万元。根据路维光电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招股书,公司原拟募资40,505.26万元,拟用于“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路维光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同样是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王琳、颜利燕。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7,549.62万元,其中国信证券获得保荐费用283.02万元、承销费用5,205.32万元,合计5488.34万元。

本文聚焦路维光电再融资获批这一事件,详细介绍了上市委问询内容、可转债发行预案,涵盖募资用途、发行规则等关键信息,同时回顾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展现了公司的融资动态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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