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活本源
传递多元价值

消费贷款额度期限调整,金融新政激活消费市场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包括个人消费贷款额度的提高和期限的延长,以及政策的背景、落地进展和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

在3月21日,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从行业内知情人士处获悉,金融监管总局于日前印发了《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有着明确规定,对于那些信用状况良好且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而言,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金额上限能够在阶段性时间内,从原本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了优化个人贷款期限的政策,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以在阶段性时间内,由原本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个人消费贷款的提额以及延期,无疑是本次《通知》的一大显著亮点。

实际上,早在3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工作”回答记者提问时就曾指出,“适度优惠,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从消费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支持”是本次金融支持提振消费的总体考虑之一。

更往前追溯,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已透露,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将会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

《通知》明确了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的相关内容。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以及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在阶段性时间内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在《通知》出台之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规章均规定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其中,《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若到期一次性还本,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不过,此次对于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阶段性提额,暂时并未扩大到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机构。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从行业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仍然存在20万元的限额。

从政策落地的进展情况来看,目前各银行的进度并不一致。

根据各银行APP信息显示,中国银行的“中银E贷”、建设银行的“快贷”、招商银行的“闪电贷”等线上消费贷产品的最高贷款额度已经提升至30万元。但记者从某股份行分行人士处了解到,其所在分行尚未接到总行的通知。该人士表示,对于这种业务的重大调整,通常都会在总行研究之后,统一发文给内部机构执行。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要强化个人消费贷款资源要素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专业化能力,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给予不低于10个基点的优惠。

本文围绕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展开,介绍了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提高、期限延长等政策亮点,阐述了政策背景,提及提额暂未扩至非银机构,各银行政策落地进度不一,还说明了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整体旨在推动消费金融发展以助力提振消费。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果源资讯 » 消费贷款额度期限调整,金融新政激活消费市场

评论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