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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职能护航,商丘古城文化遗产绽放新光彩 睢阳区检察院:军地协作与建章立制守护红色与古城文化

本文聚焦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积极作为。详细介绍了其在保护商丘古城及红色遗存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军地协作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解决红色遗址问题,以及建章立制完善保障体系,以推动商丘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文物古迹宛如璀璨星辰,承载着灿烂文明,是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当代人肩负的神圣使命。商丘古城,作为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地上地下的历史文化遗存数不胜数,犹如一部厚重的史书,记录着岁月的沧桑与变迁。

近年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将名城保护置于业务工作的核心位置。秉持着“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理念,准确把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的时代特点与丰富内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巧妙地将案件办理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紧密结合,全力助推商丘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军地协作,保护红色遗存

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留下的宝贵财富,包括革命遗址、革命文物等。它们蕴含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和传统教育意义,是我们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中共中央中原局秘书处旧址、中共中央中原局扩大会议旧址就静静地坐落于商丘古城内。

2020年4月,睢阳区检察院与郑州军事检察院首次携手合作,开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他们对古城内的红色遗存文物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通过现场调查,发现了诸多令人忧心的问题。中共中央中原局秘书处旧址的房屋墙壁破损严重,屋顶和院内杂草肆意生长,窗户长期损毁却得不到修缮,屋顶漏雨的情况十分严重。更让人担忧的是,紧邻旧址竟有一信号塔,对红色遗址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而中共中央中原局扩大会议旧址被基督教会使用,没有按照红色资源革命旧址的标准进行布展,不对民众开放,也没有设置保护标识,完全失去了红色资源应有的教育和传承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睢阳区院联合郑州军事检察院及时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睢阳区区委统战部、睢阳区文化旅游局及睢阳区古城办事处等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这些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资金,对房屋进行了全面修缮。如今,上述红色资源文物已焕然一新,成为了重要的红色教育基地之一,吸引着众多游客和学习者前来参观、感悟革命精神。

建章立制,完善保障体系

为了更好地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睢阳区检察院成立了服务保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职能科室具体抓,同时依靠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了相互衔接、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服务保障机制。

2023年11月,睢阳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起草,由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与商丘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商丘古城公益诉讼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定期联络、融合履职等工作机制,创新了行政与检察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下一步,睢阳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与各方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全方位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和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活动。持续助推商丘古城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为大美商丘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在保护商丘古城及红色遗存方面的积极举措。通过军地协作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解决了红色遗址存在的问题,使其成为重要的红色教育基地;同时建章立制,完善保障体系,创新文物保护格局。未来,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推动商丘古城保护工作不断深入,为商丘文化传承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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