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活本源
传递多元价值

广州新规: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收费,保障市民文化权益,广州公共文化设施收费新规,开启文化服务新篇章

本文围绕广州市新印发的《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展开,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即规范公共文化设施开放及临时活动的收费行为。接着详细阐述了办法中关于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的原则、不同性质设施的收费规定以及具体的价格管理方式等内容。

近日,广州市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方面有了新动作,《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设施开放及临时活动的收费行为,为市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在广州,以往公共文化设施的收费情况较为多样,比如室外篮球场散客收费为10元/人,非恒温游泳池则是40元/人。如今,《办法》的出台将对这些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办法》始终坚持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属性,秉持社会效益优先、免费或者优惠的原则。按照服务类型实行分类收费,其根本目的在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办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应当免费,以及广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确定应当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及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应当积极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并且要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公共体育场馆基本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如果公共文化设施受委托交给第三方机构运营,受托的第三方运营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责任,绝对不得对应当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提供的服务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在收费原则方面,不同投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有着不同的收费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其提供的服务类型和性质,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的设施开放、非学科类培训,以及展示展览、文艺演出、沉浸式体验等临时活动,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依托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的轻食餐饮、会议服务、设备租借等辅助性服务;导览讲解、文化活动策划、文创及体育产品销售、文物(艺术品)保护修复、用于非研究用途的数字资源授权等与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相适应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其开放或提供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文化设施收费,采取价格上限管理方式。《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在这个范围内,管理单位可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如果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确因成本较高或未纳入附件收费项目清单需单独申请核定价格的,管理单位应根据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经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明确意见后,提请市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具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由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成本、运营情况、社会承受力等因素自行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本文详细介绍了广州市新印发的《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收费原则、不同性质设施的收费规定以及价格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对公共文化设施收费进行了规范,旨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生活需要。通过明确的规定和管理方式,有助于公共文化设施更好地发挥公益属性,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合理的文化服务。本文总结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果源资讯 » 广州新规: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收费,保障市民文化权益,广州公共文化设施收费新规,开启文化服务新篇章

评论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