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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新组合:38岁男子带四位六旬老人,江汉油田警方成功破案,江汉油田公安局破奇案:一中年男子携手四位退休老人陷入犯罪漩涡

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破获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四位是年过六旬的退休老人,同时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给出警方提醒。

近日,一则令人意想不到的消息从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刑侦支队传来。该支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并且抓获了犯罪嫌疑人5名。在这5名犯罪嫌疑人当中,情况颇为特殊,除了1名38岁的男子宁某之外,其余4人竟然全部都是年过六旬的退休老人。这样的人员构成,着实让人感到惊讶。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此类犯罪的法律界定,这里不得不提到相关的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要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也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也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更不能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要是有上述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要是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将会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最后,警方特别提醒大家,出租、出借、买卖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大家可千万别让自己的账户成为犯罪工具,一定要坚决拒绝出借、出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

本文围绕湖北省江汉油田公安局破获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展开,介绍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构成,阐述了相关法律对类似犯罪行为的规定,最后警方给出提醒,旨在提高公众对违法行为的认识,避免陷入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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