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介绍赵某和光大证券原投行总经理赵远军两起内幕交易不赚反亏的案例,揭示了内幕交易行为的违法本质及其危害,同时提出了多方合力打击内幕交易、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的措施。
在当今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内幕交易这一违法现象如同隐藏的毒瘤,始终难以根绝。近年来,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滥用信息优势、泄露内幕信息的案件频频发生,尽管监管不断加强,但此类现象依旧屡禁不止。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今天“保密观”就为大家带来两个极具警示意义的案例,其中的主人公妄图通过内幕交易获利,最终却落得个血本无归的下场,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借钱炒股,亏损近1千万元
2016年下半年,A上市公司陷入了经营困境,其控股股东因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萎缩,为了挽救局面,决定转让股权,并与他人达成了初步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这一事项属于“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无疑是一条重要的内幕信息。
赵某是一个长期热衷于投资的人,在这个内幕信息的敏感期内,他四处活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频繁联络接触,非法获取了上述涉案内幕信息。赵某自以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于是他向他人大量借款,集中买入A公司股票400余万股,累计成交金额超过1亿元,凭借这笔巨额买入,他一度成为了该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之一。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的一击,A公司控股股东最终并未实际完成股权转让,股价并未如他所预期的那样上涨。赵某的这次内幕交易以失败告终,亏损近1千万元。2020年10月,证监部门对赵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2022年12月,赵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主动投案并表示认罪认罚。
赵某的辩护人为他进行了辩解,称赵某并非证券机构的从业人员,也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监高等专业人士,对金融法律专业知识了解不足,对内幕交易的法律后果认知不够清晰,才一时糊涂犯下了错误。而且赵某不但没有获利,反而亏损近1千万元,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并且赵某具有较好的认错态度,因此请求法院适用缓刑。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赵某利用非法获悉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内幕交易罪。不过,考虑到赵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同时,赵某认罪认罚,也可以从宽处理。尽管赵某没有从内幕交易中获利,但综合其犯罪情节,法院认为应当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并处以罚金刑。最终,法院判决赵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投行负责人内幕交易亏损530余万元
赵某的案例并非个例,在资本市场中,还有其他妄图通过内幕交易获利的人同样遭遇了失败。在另一起案例中,“翻车”的是光大证券原投行总经理赵远军。
2024年,证监会公布了一张罚单,光大证券时任投行部负责人赵远军因违规买卖证券和内幕交易“星星科技”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460万元罚款,并被执行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的调查显示,赵远军曾深度参与“星星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从赵远军涉案账户交易“星星科技”的情况来看,该账户不但没有获利,反而亏损严重,共亏约532.58万元。
证监会明确指出,赵远军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星星科技”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新消息,法院将于今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远军与证监会处罚类一案。
截图来自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合力打击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行为是资本市场的一大毒瘤,它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内幕交易的存在,使得证券价格的客观性受到影响,干扰了其他投资者的正常判断,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面对内幕信息泄露这一严峻挑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加强信息保密和监管力度。
首先,要加强打击力度。有关部门应依法从严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加大违法成本,强化震慑效应,切实维护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障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2月21日,最高检与证监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将对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保持高压惩治态势。
其次,要增强保密意识。强化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是严防内幕消息泄露的最基础防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应当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防止将内幕信息主动或被动泄露给亲属、利益相关方、关联方。相关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内幕信息是不能说的秘密,内幕交易是不能碰的红线。
最后,要做好技术防范。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内幕信息的传播渠道日益多样化,从传统的面对面交流到如今的社交软件等,都成为了信息泄露的潜在风险点,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监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通过介绍赵某和赵远军两起内幕交易亏损案例,凸显了内幕交易不仅难以获利,还会面临法律制裁的现实。内幕交易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为有效打击内幕交易,需多方合力,加强打击力度、增强保密意识并做好技术防范,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