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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低效投资,培育新质生产力

本文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投资的部署展开,阐述了低效无效投资的危害、我国投资效率现状及政府投资面临的约束,强调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性,并从厘清边界、科学决策、强化监管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大背景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置于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的首要位置。在积极提振消费的同时,也对投资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尤其着重强调要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现象的发生。

回顾多年来的情况,低效无效投资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有些地方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不考虑实际情况,盲目追求所谓的“大手笔”,最终导致欠下巨额债务。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短期的政绩,仓促上马一些形象工程,使得大量的资金流入到那些低效的项目之中。这些项目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却微乎其微。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还挤压了民生领域的投资空间,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增量资本产出率是衡量投资效率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一般来说,该指标的数值越小,表明投资效率越高。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的增量资本产出率为2.84,而到了2023年,这一数值已经上升到9.44,这一变化清晰地表明我国的投资效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随着资本的不断深化,边际效益出现下降,劳动报酬率也持续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投资效率的合理下降;另一方面,近年来部分地区存在盲目建设、粗放发展的情况,这也是投资效率降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投资正面临着新的约束条件。在过去的几年里,国内外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这些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不断向财政领域传导,导致不少地方的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不能再单纯地寄希望于大幅增加投资规模,而是要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成色和可持续性。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低效无效投资问题,努力提高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此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

要实现这一目标,厘清边界是首要前提。政府投资直接涉及到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因此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确保政府投资能够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我国的《政府投资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并且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在公共领域以外的地方,政府应适当减少投资,鼓励企业更多地参与进来,从而形成高效协同配置资源的合力。

科学决策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基础。在进行项目投资之前,需要进行全面、深入、严谨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资源条件、技术水平、环境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全面的预测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

强化监管是保障政府投资效益的关键。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因此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建立一套覆盖投资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从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到运营,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措施和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审批部门和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要求,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好钢用在刀刃上”。

本文强调了杜绝低效无效投资的重要性,分析了我国投资效率现状和政府投资面临的约束,指出提高投资效益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作用,并从厘清边界、科学决策、强化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具体措施,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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