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共同编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情况,包括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围绕监管提出的多项举措以及意见稿的要求等。
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王仁宏)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消息显示,在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个部门携手,共同编制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
这份意见稿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中,着重提出要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3.5吨以上的柴油货车,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设备。同时,将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以此强化对车辆排放的监管力度。另外,还会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遥感筛查和溯源工作。
与此同时,意见稿围绕着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机构监管、推进机动车排放源头管理、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的举措。
意见稿明确要求,在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中,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行重点治理。秉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原则,采取协同监管、数智治理的方式。要紧紧围绕机动车,特别是货车排放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车辆生产、所有、使用、服务等各个环节相关方的责任。充分发挥科技赋能和部门协同的优势,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和高效性,推动机动车合规达标,实现污染减排的目标,从而助力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共同编制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稿,介绍了意见稿在车辆排放监管、机构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举措,以及坚持的原则和要达到的目标,旨在推动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