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瞩目国际海事组织会议:为海洋可持续发展谋新策

本文详细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IMO)即将举行的第83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会议及相关工作组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着重阐述了MEPC 83会议的多项亮点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化、船舶能效、海洋塑料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和预期成果。

国际海事组织(IMO)旗下的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即将迎来一场备受瞩目的盛会。第83届会议将于2025年4月7日至11日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盛大举行,并且为了方便各方参与,此次会议还提供了远程参与的选项。

在这场重要的MEPC会议之前,IMO还精心安排了两场关键的会间工作组会议。其中,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会间工作组第19次会议(ISWG – GHG 19)将于3月31日至4月1日召开,而空气污染和能效会间工作组第一次会议(ISWG – APEE 1)则会在4月2日至4日举行。这两场会议将为MEPC 83会议奠定坚实的基础,共同推动国际海事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MEPC 83会议亮点纷呈,涵盖了多个关乎海洋环境保护和船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

1. 应对气候变化——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

2023年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描绘了一幅宏伟的蓝图,其中一系列“中期措施”旨在依据战略中设定的减排目标,大幅减少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这些措施包含技术和经济两大要素。在技术方面,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将逐步降低船用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经济要素则聚焦于海上温室气体排放的定价机制。预计委员会将敲定这些措施的法律文本草案,即“IMO净零排放框架”。这一框架将涉及对《防污公约》(MARPOL公约)附则六的修订,修订内容预计在MEPC 83会议后即刻批准并分发,有望在2025年10月的MEPC特别会议上顺利通过。此外,委员会还将对2025年10月特别会议 (MEPC/ES.2) 的临时议程进行审批,该会议预计将正式通过修订后的《防污公约》附则VI,其中就包含IMO净零排放框架。一旦通过,根据委员会的决定,这些措施可能会在16个月后依据“默认接受”程序正式生效。

2. 温室气体减排短期措施回顾

国际海事组织的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EEXI、CII评级)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核心目标是提高船舶能源效率,力争到2030年将碳强度在2008年的水平上降低至少40%。审查过程从2023年拉开帷幕,包括数据收集和分析阶段以及公约和准则审查阶段。预计委员会将圆满完成对《防污公约》附则VI相关条款和相关强制性准则的第一阶段审查,并精心制定第二阶段的工作计划,第二阶段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

3. 船舶能效

委员会在船舶能效方面有一系列重要举措。预计将最终确定并通过船用柴油发动机甲烷(CH4)和/或一氧化二氮(N2O)排放台架和船上测量指南草案;批准关于制定船上碳捕获和储存(OCCS)监管框架的工作计划;重新组建通信小组,进一步完善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排放因子以及燃料逃逸值的测量和验证框架,并制定使用OCCS的监管框架。

4. 解决船舶海洋塑料垃圾的行动计划

预计委员会将通过污染预防和响应分委会(PPR12)一致同意的《2025年船舶海洋塑料垃圾处理行动计划》(2025行动计划)草案,并批准该计划下短期、中期和长期行动的最新分组。在PPR小组委员会对“船舶海洋塑料垃圾处理战略”进行审查并更新后,2025年行动计划将与该战略深度融合,形成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决议。对于海上集装箱运输塑料颗粒的问题,委员会特别关注到,PPR 12在2025年行动计划中专门设置了一项行动,旨在制定强制性措施,降低海上集装箱运输塑料颗粒的环境风险,这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一步,为后续制定强制性法规奠定了基础。

5. 特殊区域、排放控制区和特别敏感海域的识别和保护

委员会将深入考虑将东北大西洋指定为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同时,将南美洲太平洋“纳斯卡海脊国家保护区”和“格劳热带海国家保护区”海域指定为敏感海域(PSSA)。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助于加强对这些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6. 解决压载水中有害水生生物问题

在MEPC 83会议上,委员会将继续推进对《压载水管理公约》的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将全面总结所取得的进展,并审慎考虑完成审查的总体计划的下一步行动。同时,需要做出一些高层决定,以有力促进审查目标的实现。预计委员会将重新成立负责这一问题的联络小组,最终确定强制性条款(公约附则中的规则和附录以及压载水管理规则)的修正案草案,提交给MEPC 84进行审批,并由MEPC 85正式通过。现有指南的修订和新指南的制定预计将在修正案生效前全部完成。

7. 空气污染防治

预计委员会将全面考量PPR 12关于废气净化系统 (EGCS)、NOx排放和黑碳排放的研究结果。

废气净化系统(洗涤塔):委员会将密切关注PPR小组委员会关于规范EGCS或“洗涤器”排放的最新进展。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将受邀向PPR 13(2026年初)提交有关解决该问题的监管措施的新提案。同时,预计MEPC 83将要求重新建立GESAMP EGCS工作组,专门制定用于EGCS排放水环境风险评估的数据集开发和排放因子计算的标准方法,并及时向PPR 13报告其调查结果。

黑碳排放:委员会将持续关注“极地燃料”(最适合在北极使用以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影响的燃料)概念的研究工作,并将该成果的目标完成年份延长至2027年,以便为这一概念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充足的时间。

氮氧化物(NOx)排放:预计MEPC 83将正式通过一项关于2025年选择性催化还原 (SCR) 系统指南的MEPC决议。SCR系统作为一种用于减少NOx排放的主动排放控制技术系统,将在船舶空气污染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8. NOx技术规则修正案

委员会预计将通过《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修正案,该修正案涉及船用柴油发动机使用多种发动机运行模式,包括明确发动机测试循环和改进船上现有发动机的重新认证。修正案的实施将允许根据船舶的运行模式优化船舶的燃料消耗,从而显著提高能源效率,同时确保船舶符合氮氧化物排放要求。

9. 污染防治与应对

委员会在污染防治与应对方面也有重要决策。预计将批准有关传统加油船载运生物燃料混合物和《防污公约》附则一货物的临时指导;批准《船舶水下生物污损清洁指南》;通过对《2023年危险材料清单制定指南》的修订,明确从船体或湿漆容器直接采集样本时有关环丁烯的相关阈值。

10. 新产出提案

MEPC83将认真审议以下新输出提案:通过经验积累阶段以及对《香港公约》的澄清和修订,全面评估《香港公约》的实施情况;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船舶生物污损控制和管理框架,最大程度减少入侵水生物种的转移;审查并酌情修订《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范》,为使用不含碳燃料或含碳和不含碳燃料混合物的发动机提供认证手段;制定使用氨作为燃料的船舶产生的氨废水管理指南。

本文详细介绍了国际海事组织第83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组会议的安排,全面阐述了会议在应对气候变化、船舶能效、海洋垃圾处理、区域保护等多个关键领域的亮点及预期成果。这些举措反映了国际海事领域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有望为全球海洋环境的改善和船舶行业的绿色转型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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