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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新规:从源头到责任保障个体权利

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展开。在信息技术飞速改变生活的当下,该法规的出台有着重要意义,它针对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视频信息使用及个人权益保护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使用、责任三个层面集中破解难题,以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体权利。

在当今时代,信息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然而,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坚守,这是不可动摇的底线。

自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在这个摄像头无处不在的时代,它的到来犹如一场及时雨。该条例对于诸多关键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如何防止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信息被滥用或泄露,以及怎样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等。

这部法规可以说是人们期待已久的。如今,公共安全因遍布的摄像头得到了有效维护,这些电子眼时刻睁着,仿佛是城市安全的守护者。但与此同时,个体权利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镜头让人们的生活一览无余,个人权益在不经意间受到减损。而通过立法规范,为安装摄像头划出了权利边界,能更好地保护人们的隐私权、个体信息等法定权益。

其实,对于安装摄像头,此前也有若干规范。像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中,严格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等相关重要法律原则,早已成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安装摄像头案件的主要依据。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规定仍满足不了实际需求。例如,一些摄像头的安装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看似“师出有名”。

此前就有这样的案例,有的住户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将邻居的行踪完全覆盖,让邻居感觉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最后邻居只能诉诸司法寻求支持。但基于此前的法律规定,很难将问题解决在源头。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从“源头”“使用”“责任”三个层面集中破解难题。

在源头上进行规范。该条例严格限定了安装目的,杜绝不必要的图像采集设备安装;同时限定建设主体,避免无关人员和单位随意建设摄像头。通过直接立法,明确了“谁能建、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有效避免了安装摄像头的泛化现象。

在使用上进行规范。条例明确了公共安全视频的查阅、调取及传播规范,这让人们不再担心个人隐私权和信息会受到外部侵犯。此外,针对越来越多家庭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的情况,新规明确规定个人安装摄像头要确保拍摄内容不超过合理限度,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从而划清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在责任上进行规范。近年来,旅馆等经营场所的“偷拍”乱象被频频曝光。新规针对这些问题,规定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压实有关主体的责任链条,有利于确保法律规定得到落实,保障公众权利不被侵犯。

法律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虽然信息技术正前所未有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但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得到坚守。新规的施行,秉承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精神,能更好地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体权利,彰显了对人的尊重和保护,仿佛写就了一个大大的“人”字。

本文围绕4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展开论述,指出在信息技术改变生活的背景下,该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它弥补了此前规范的不足,从源头、使用、责任三个层面进行规范,旨在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体权利,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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