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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警方通报:4岁男童走失后溺水死亡,排除刑事案件

山东惠民县一名4岁男童走失后被发现遗体,警方通报其符合溺水死亡特征并排除刑事案件的事件经过。

在3月30日的深夜时分,山东省惠民县发布了一则警方通报,引起了广泛关注。通报显示,就在30日当天,相关人员在幸福河支流发现了张某某(年仅4岁)的遗体。经过专业的检验和鉴定,确认张某某符合溺水死亡的特征,并且已经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回溯到3月27日15时左右,惠民县公安局接到了张某的报警电话。张某焦急万分地称,自己年仅4岁的孙子张某某,在当日12时左右从家中走失。孩子的突然失踪,如同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让家人陷入了无尽的担忧和恐慌之中。

接警之后,惠民县公安机关不敢有丝毫懈怠,立刻组织警力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警方通过调取周边的监控摄像头、过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等多种手段,逐步锁定了张某某的行踪。他们发现,张某某是独自步行到了幸福河周边区域。

为了尽快找到走失的孩子,当地镇政府迅速行动起来,周边的社会救援队也纷纷伸出援手,与惠民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全面的搜救行动。众多救援力量不辞辛劳,持续进行搜寻。终于,在3月30日18时左右,在幸福河支流找到了张某某的遗体。

随后,刑事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验。经过严谨细致的检查和分析,最终确认张某某符合溺水死亡的特征,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这一结果,虽然让案件有了一个明确的定论,但也给孩子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

本文围绕山东惠民4岁男童张某某走失溺亡事件展开,介绍了事件从报警到发现遗体、排除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展现了警方及各方为寻找孩子所做的努力,同时也揭示了此类意外事件给家庭带来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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