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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人格权纠纷胜诉,商家不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刘晓庆维权再出招!侵权商家拒不致歉终遭强制执行

刘晓庆与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商家未履行致歉义务,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

据天眼查App最新消息,近日,因侵权刘晓庆的商家未履行致歉义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刘晓庆与其人格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公告详细内容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以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必须立刻停止使用原告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同时,被告需向刘晓庆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69.5万元。然而,在上述判决生效之后,被告却并未履行致歉义务。面对这种情况,刘晓庆果断申请了强制执行。

刘晓庆出生于1950年10月30日,是国内知名的一级演员,她演艺生涯留下诸多经典作品,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

本文围绕刘晓庆与侵权商家的人格权纠纷展开,介绍了法院判决结果以及商家未履行义务后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同时简单介绍了刘晓庆的个人信息和代表作品,展现了刘晓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本文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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