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确定了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了公示时间、反映异议的方式以及山东上榜人数等信息。
《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这次评选旨在表彰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多个关键领域中,作出重大贡献且取得突出成绩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涵盖了各行各业,包括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为国家发展默默奉献的劳动者。
根据精心的工作部署,经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优中选优的严格流程,最终确定了 1677 名全国劳动模范和 762 名全国先进工作者作为拟表彰对象。这是对他们辛勤付出和卓越成就的高度认可。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接受社会的监督,现将这些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5 年 3 月 30 日开始,至 4 月 3 日结束。如果社会各界人士对拟表彰对象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需要注意的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和沟通。
以下是具体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91891,68591892
电子邮箱:lmgongshi@acftu.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10 号(全国总工会)
邮政编码:100865
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30 日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拟表彰对象名单中,山东共有 120 名劳动者上榜,展现了山东劳动者的杰出贡献和拼搏精神。
大家可以在这里查看全名单: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本文围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展开,介绍了评选背景、确定的拟表彰对象数量、公示时间、异议反映方式以及山东上榜情况等信息,旨在让公众了解评选情况并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