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通用机场管理规定》,分别阐述了这两个新规的主要内容、施行时间以及重要意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已于4月20日正式施行。这部《实施办法》共计48条,它是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大框架之下,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多方面内容进行了细化与完善。具体涵盖了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重要方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将《条例》规定的四个关键方面的审查标准进行了细致的拆分。这四个方面包括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细化成了66项具体情形。这样的细化处理,极大地方便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准确理解和规范适用相关规定。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例外规定中“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合理实施期限”等重要概念的含义,其目的在于防止例外规定被滥用,从而避免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也印发公布了《通用机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1号)。这一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通用机场管理制度体系,对通用机场建设、使用许可及备案、运营等各个阶段的行业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
《规定》以确保通用机场运行安全作为根本前提,以节约投资和降低运行成本作为总体思路,并遵循以下三项重要原则。一是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对于能够放开的事项坚决放开,能够取消的尽量取消,从而最大限度地为通用机场的发展松绑减负。二是分类分级管理,在《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了分类分级方式。三是将建设管理和使用许可及运营管理进行分离。该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文介绍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通用机场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细化了审查标准,明确关键概念含义,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通用机场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体系,遵循放管结合等原则,规范通用机场各阶段管理。这两个新规对相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