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在噪声监测方面的工作进展,包括印发相关方案、提升监测系统自动化率、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以及推进监测信息公开等,旨在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
在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了《“十五五”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要将噪声监测点设置在老百姓身边,尤其优先把点位布设在人口密集的噪声敏感区域。
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了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会上,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司长蒋火华在回答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介绍了噪声监测的相关情况。截至2024年底,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自动化率实现了质的飞跃,从2023年的8.7%直接提升至100%。
蒋火华司长强调:“对我们监测工作来讲,人民群众关切什么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就要及时有力做好相关领域的监测工作,这也是监测为民的应有之义。”早在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就印发了《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提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2023年底前、其他地级城市于2024年底前,分别完成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经过2023、2024年“两步走”的战略规划,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如期圆满完成。这一成果意义重大,自动化率从2023年的8.7%大幅跃升至100%,蒋火华司长表示:“这是噪声监测从手工到自动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噪声监测的重要里程碑,成果来之不易。”
《“十五五”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提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一共布设了4005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在整个工作推进过程中,生态环境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其一,噪声监测点位数量与城市规模相适应。城市作为噪声污染的集中区域,总体原则是城市规模越大,需要布设的噪声监测点位就越多。按照功能区布设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超大、特大城市的噪声监测点位不能少于20个,大城市不能少于15个,中等城市不能少于10个,小城市不能少于7个。此外,还要求超大和特大城市应主动适当增加监测点位数量,以更全面地监测城市声环境。
其二,把噪声监测点布设在老百姓身边。优先选择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设置点位,站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应以居民住宅、宿舍楼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为主。严禁将点位设置在城市人口密度偏低、位置相对偏僻、周边没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地方,比如公园、景区等。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噪声监测数据能够和老百姓对声环境的切身感受相一致。
其三,以数智化充分赋能噪声监测。噪声自动监测诞生于数字化、智能化蓬勃发展的时代。如今布设在地级及以上城市的4005个监测点,天生就具备数智化基因,它们既是自动监测站,也是智能监测站。这些监测站点配备了声源识别模块,能够自动识别追踪虫鸣鸟叫、人为活动等不同的声音“密码”,不仅可以测量噪声的分贝数,还能明确噪声的来源,从而能够更精准地支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目前,河北、上海、安徽等地已经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噪声自动监测实时信息,其他地方也在积极推进噪声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强声环境监测与评价,推进噪声声纹数据库建设,提升噪声来源解析能力,为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提供更有力的监测支撑。
本文围绕生态环境部在噪声监测方面的工作展开,介绍了相关方案的印发、监测系统自动化率的提升、监测点位的合理布设以及信息公开等情况。生态环境部通过一系列举措,逐步完善噪声监测体系,数智化赋能提高监测精准度,推进信息公开保障群众权益,未来还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致力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噪声问题,守护城市的宁静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