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活本源
传递多元价值

短剧推广乱象丛生,法律能否敲响警钟?

本文聚焦当下火热的短剧推广行业,深入剖析其背后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多位网友的亲身经历,揭示了机构利用信息差、套娃式收费等手段割“韭菜”的现象,还探讨了业内人士对骗局本质的看法以及平台上的相关投诉情况,最后法律专家解读了该营销模式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规范管理建议。

近期,“短剧”行业呈现出一片火热的发展态势。在各大短视频平台和社交网站上,大量打着“零基础月入过万”“宝妈在家就能做”旗号的短剧推广“教学帖”四处可见,这些诱人的宣传吸引了众多渴望通过副业增加收入的网友。所谓“短剧推广”,简单来说,就是先将短剧下载下来,然后进行二次创作剪辑并分发视频,在视频中植入链接或口令,引导网友跳转到专属短剧平台付费观看,推广者则由此获得相应的佣金。然而,短剧推广真的能让人轻轻松松“月入上万”吗?

靠“信息差”割“韭菜”

“套娃式”收费随之而来

一位网友讲述了她家人在短剧推广中的遭遇。伽音(化名)的妈妈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有一个三天免费的短剧推广课程,学习之后足不出户就能赚钱。伽音妈妈心动之下签订了合同,合同里明确写着相关素材授权费用加上课程服务费要收取4880元。但实际上,现在可以通过平台“星火计划”申请,剧方会免费提供授权,就能够进行剪辑。律师表示,这顶多算是利用信息差,还不足以定性为诈骗,从法律层面难以对其进行制裁,只能说这是一种忽悠手段。

伽音后来发现,社交媒体平台或一些交流群中提供的免费资料,其实已经能够清晰地讲清楚“推广”本身的逻辑和流程。但显然,那些机构并不满足于仅靠“信息差”割第一重“韭菜”,“套娃式”收费紧接着就来了。

“交钱容易退钱难”

和伽音妈妈情况类似,网友星露(化名)也陷入了短剧推广的套路中。在购买了“授权”和“工具”这两个付费项目后,星露发现自己账号的流量依旧不理想。在着急的情况下,她又掉进了机构精心设计的另一重陷阱。

与众多繁杂的收费项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起号”和“养号”的过程漫长且充满不确定性。当星露和伽音发现自己既没有享受到“免费听课”的承诺,也没能实现“月入过万”的梦想后,她们要求机构退费,却都遭遇了“交钱容易退钱难”的困境。

伽音的妈妈用自己的账号“推广短剧”一个月,最终只有两位粉丝通过她的视频购买了短剧平台29.9元的付费套餐。按照和机构签订的合同,她只能赚取套餐金额80%的佣金,也就是说,忙活了一个月,伽音的妈妈仅仅入账47.84元,而且她的账号还因为涉嫌“搬运”被举报了。

业内人士:

所谓短剧推广根本就是幌子

记者经过搜索发现,市面上大多数“短剧推广”宣传都是以“免费课程”的形式出现。一旦有人上钩,就会被拉入社群,对方声称团队相互引流更有利于“起号”。但进入社群后,就开始推销“工具”“软件”等。要是你产生了购买的想法,接下来就会面临各种“工具包老师”推出的“套娃式付费项目”。

业内人士王先生表示,这场骗局的本质其实是“裂变”。他说:“因为课程是免费的,所以很容易拉到‘人头’。实际上钱肯定是赚不到的,而且号肯定会被封。当你的号被封了以后,他们就会教你怎么去拉人头,到这个时候你才会发现,所谓的短剧推广根本就是个幌子。”

平台上近千条

“短剧推广”相关投诉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短剧推广”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查询到近千条投诉信息。其中相当一部分投诉直指“培训课程虚假宣传”“视频没有流量”“没有赚到钱”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短剧“出海”热潮的兴起,一些机构开始宣扬“短剧海外推广”,而这一过程涉及各种“硬件门槛”,“割韭菜”的名目也就更多了。

短剧从业者图明(化名)指出:“这些机构刻意隐藏和淡化了这个行业的壁垒,也隐瞒了背后所需要的专业背景知识。实际上在海外的社交媒体平台,数万次播放,平均只能转化1 – 2单的有效订单。而且海外的短剧推广,不是仅仅拥有一台手机就能做好的,不仅要搭建专业的账号矩阵,进行养号、起号、涨粉,模拟真实的活跃度,还需要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实现转型变现。那些机构只会喊着‘你要持续努力’‘你要坚持发推广,一定能够‘爆号’’这样的鼓励话术,到最后你做不好、挣不到钱,他们就会说你是没有坚持下去。”

自媒体从业者孙实(化名)也表示:“真正做得好的独立博主,多少都有一些自媒体运营经验,几乎不是真正的外行。在付费投放这个环节,如果视频质量比较差,付费投放基本上就是在浪费钱。想要把自媒体变现做成稳定的职业,在创作层面不是一个月就能速成的。”

法律专家:

培训类广告不允许有保证性承诺

当前短剧推广的营销模式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又该如何加强规范和管理呢?下面来看看法律专家的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这种短视频的营销在法律性质上是典型的互联网广告。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培训类教育类的广告绝对不允许在广告里面有明示和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比如对培训效果,声称只要参加培训后能赚多少钱,这就是典型的违法广告。所以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和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这种广告是不可以播出的。另外,有的短视频营销表面上不是广告,而是一种‘种草’,比如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形象做推荐,广告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广告不允许出现用受益者、专业人士甚至是权威机构的方式进行推荐和证明,这类广告对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来说都要严格审核。”

朱巍还指出:“第一,互联网平台对这类广告要做好把关。如果在上面发布的营销信息标记为广告,平台就是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它对广告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广告法和互联网管理办法来审核,而且应该明确标记为广告。如果是普通的‘种草’广告,平台就是一个网络提供者,这时候平台应该按照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真实身份认证制度,并且及时畅通举报通道。有的一些所谓的利用短视频制作创业的虚假宣传,可能包含了包括诈骗罪在内的刑事犯罪,他们根本没有相应的资质,却谎称有这样的能力。如果骗取的金额比较大、主观恶意比较高,就可能涉及虚假广告罪和诈骗罪的范畴。”

本文深入揭露了短剧推广行业存在的诸多乱象,包括机构利用信息差和套娃式收费割“韭菜”、交钱容易退钱难等问题,还介绍了业内人士对骗局本质的看法以及平台上的大量相关投诉。同时,法律专家明确指出了该营销模式存在的法律问题及相应的规范管理措施。这提醒广大想要通过短剧推广实现副业增收的网友,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此类骗局。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果源资讯 » 短剧推广乱象丛生,法律能否敲响警钟?

评论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