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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罂粟900余株,男子获刑敲响法律警钟

惠水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轻信“烟果”能治病而种植罂粟达900余株,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法官提醒人们切勿非法种植罂粟。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人会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和轻信他人言论而陷入违法的困境。下面这起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听卖药的那个男子说种植‘烟果’后,拿‘烟果’的幼苗煮来吃可以治疗头昏眼花,我就买来种了……”被告人张某某在法庭上这样陈述道。

近日,惠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令人警醒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在路边摊听到卖药男子称“烟果”种子可以治疗头昏眼花后,便轻易相信并购买了种子。回到家后,他将“烟果”捏碎,把外壳和种子一起撒在了自家菜地里。一段时间后,幼苗破土而出。

2024年3月,民警到张某某所在的村寨开展禁毒踏查工作。在仔细排查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张某某在自家菜地疑似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迅速行动,对该处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进行了铲除、清点、扣押、取样等一系列严谨的工作。经清点,共计914株。随后,经过专业鉴定,张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中检测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成分,确定为罂粟。

惠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数量达900余株,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不过,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也可以从宽处理。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维护国家对麻醉药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前正值罂粟生长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本文通过讲述张某某因轻信偏方非法种植罂粟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件,提醒人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轻信没有科学依据的言论,更不能触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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