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推出的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创新举措,涵盖可办理的业务范围、办理时限分类,还解答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展现了该举措对便民服务的积极推动作用。
近日,市公安局传来好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户籍办理的便捷性,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重磅推出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这一创新举措。此次改革力度空前,成功实现了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口登记项目变更这三大类共计18项高频户籍业务的“全市通办”。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而言,这无疑是极大的便利。他们无需再像以往那样必须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就近的任一派出所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大家可能会关心,这18项高频户籍业务的办理时限是否存在差异?申请人能不能同时发起多笔“全市通办”业务呢?接下来,我们将通过问答的形式为大家详细解答。
此项便民举措的推行意义非凡,它成功打破了传统属地管辖的限制。通过派出所之间“跨所合作、联动办件”的新模式,构建起了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全新格局。其目标是努力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距离最短化”,全力推动公安人口政务服务从便捷化向增值化跃升,真正做到“全市通办一小步,便民服务一大步”。
常见问答
可办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有3类18项:
01 户口迁移(立户、分户,冻结户口、空挂户、农村宅基地户口、军产房户口、农业户口除外)
- 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
- 市内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
- 非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
- 市内户口整户迁移入户(户中含非直系亲属)
- 户口迁往市外(被外省市中职校录取上海生源户口迁移除外)
02 户口注销
- 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 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 死亡注销户口(证件注销)
03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变更文化程度
- 变更婚姻状况
- 变更服务处所和职业
- 变更本市其他住址
- 变更籍贯
- 变更出生地
- 变更民族
- 变更姓名
- 变更性别
- 变更出生日期
按办理时限划分,18项高频户籍业务也可分为三类:
(一)以下7项业务,派出所当场办理。包括: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本市其他住址、籍贯、出生地及死亡注销户口(证件注销)。
(二)以下6项业务,非户籍地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办理)。包括: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市内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户口迁往市外,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服兵役注销户口,及变更民族。
(三)以下5项业务,非户籍地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反馈),受理成功后将按规定时限办理。包括: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非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及市内户口整户迁移入户(户中含非直系亲属)。
业务办理相关问题解答:
《居民户口簿》打印问题:“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派出所综合窗口即可打印《居民户口簿》,无需返回户籍地派出所综合窗口打印。
证明材料提交问题:不需要额外的特殊流程。目前,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已实现同标准、无差别通受通办,申请人按相应《窗口服务告知单》提交证明材料即可。《窗口服务告知单》获取途径: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便民服务”,选择“标准版”,进入“告知单”获取。
多笔业务申请问题:不可以。申请人至非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的,需待该笔“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方可申请发起新的一笔业务。“全市通办”业务办理期间,同一业务不得重复申请。
业务终止问题:可以。“全市通办”业务受(办)理前,申请人可前往提交申请的派出所综合窗口终止该项业务。该项业务已经审批同意的,不得中途取消。
其他户籍业务办理问题:“全市通办”业务办理期间,申请人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其他户籍业务。如急需办理其他户籍业务,应及时向户籍地派出所综合窗口咨询。
本文详细介绍了上海市公安局推出的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创新举措,包括业务范围、办理时限分类以及常见问题解答。该举措打破了传统属地管辖限制,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户籍办理服务,推动了公安人口政务服务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