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标志着福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正式启动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开遴选工作,介绍了母基金目标规模、投向,对子基金设立要求、申报机构条件、申报流程等内容,以及此次遴选将为福建经济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
人民网福州3月18日消息(记者陈蓝燕),3月17日,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发布了《福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关于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一批)的公告》(以下简称为《遴选公告》)。这一重要举措,意味着福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正式拉开了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的序幕。
福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定位。其目标规模高达20亿元,主要聚焦于福建省的相关重点产业、特色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设立一系列子基金、开展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该母基金将重点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发展助力。
《遴选公告》中针对子基金的设立提出了详细且具体的要求。在规模方面,子基金首期认缴规模不得低于1亿元,并且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出资不会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金额上限为1亿元。从注册地来看,子基金必须注册在福建省内。在投资方向上,投向获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60%。同时,子基金投资于福建省的资金需不低于福建省各级政府全部出资额的1.2倍。
对于申报机构也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申报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其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且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此外,申报机构至少要有3名具备3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且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都不能有重大违法行为。
除了上述条件外,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1%。申报机构还需要提交募资能力证明材料。如果是申请新设子基金的,在提交子基金申报方案时,必须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首期认缴规模的50%资金(不包含母基金出资部分),同时要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或者其他出资证明文件。
此次申报流程涵盖了多个环节,包括公开征集遴选、提交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母基金管理机构会根据专家评审的情况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投决会则会依据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投资决策,最终会对中选结果进行公示。
可以预见,福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启动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这一举措,将吸引众多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积极参与其中。这不仅能够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还将有力地推动福建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文围绕福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启动首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工作展开,介绍了母基金规模、投向、子基金设立要求、申报机构条件和申报流程等内容,强调此次遴选对福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