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法官毕祺祺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的母亲冀廷梅辩护一事展开,详细介绍了事件背景、法律争议、分案审理的博弈、法院准许的考量以及社会反响等内容。
在2025年3月24日,网络上一篇名为《我能否为母辩护,请法院给个说法》的文章,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社会上激起了广泛的关注涟漪。文章的作者毕祺祺,是河南省南阳市某基层法院刑事庭的一名法官。而他的母亲冀廷梅,正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推上了法律的审判台。
故事要从冀廷梅的过去说起,曾经的她,是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石佛寺村的村支书。在她的主导下,玉博苑市场拔地而起,带动了当地玉雕产业的蓬勃发展。她也因此成为了媒体笔下“带村民发家致富的典范”,受到了众人的赞誉和尊敬。
然而,命运的齿轮在2021年底开始转动。这位曾经的“致富村支书”,突然被采取强制措施。她不仅曾担任镇平县石佛寺镇石佛寺村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等重要职务,还是镇平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河南省党代表、河南省妇联代表。如今,却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脑。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罪名,冀廷梅于2021年12月26日被淅川县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到了2023年11月,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正式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冀廷梅提起公诉,这起案件涉及30余名被告人,案情错综复杂。
毕祺祺作为冀廷梅的儿子,自2025年2月案件分案审理后,多次向法院申请以辩护人身份参与诉讼。但在初期,他的申请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于是,他通过公开信质疑分案审理的合法性,并强调分案可能会削弱被告人的质证权。这一举动引发了舆论对司法程序透明度的高度关注。
这起案件中,有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那就是法官能否为亲属辩护。从合法性依据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条规定,法院现职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辩护人,但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且经法院准许,则属于例外情形。毕祺祺的申请符合这一规定,最终在经过近一个月的法律博弈后,于3月31日,淅川县人民法院正式同意毕祺祺作为辩护人行使阅卷权,这标志着这一兼具亲情与法治争议的案件进入了新的阶段。不过,目前法院仅同意了他的阅卷权,会见权仍需等待书面通知。
尽管从程序上来说是合法的,但学界和实务界对此仍存在诸多争议。法律学者柳宇霆指出,法官作为辩护人可能会利用职业资源影响审判,尤其是在本地司法系统内,存在“熟人干预”的风险。此外,毕祺祺此前通过社交媒体公开质疑分案审理,也被认为可能会对司法独立性造成一定的压力。
案件分案审理也是争议的核心焦点之一。淅川县法院以“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为由,将30余人的案件拆分为两案审理。其中,冀廷梅涉黑案主案尚未开庭,而她表弟孟某某等人的案件则计划于4月9日先行审理。
对于分案审理,存在着支持与反对的不同声音。法院认为,分案可以提高庭审效率,避免因律师数量庞大导致协调困难,同时还能减少超期羁押的风险。然而,辩护方则质疑分案可能会割裂共同犯罪事实,导致已审结案件的判决对其他被告人的质证权产生负面影响。例如,若部分被告人认罪,其供述可能会被后续庭审直接采信,从而削弱交叉讯问的有效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实指出,我国分案审理的实体标准和程序机制尚不完善,在实践中容易出现“泛化分案”的现象,需要警惕其对辩护权的侵蚀。
淅川县法院最终同意毕祺祺担任辩护人,这其中体现了对亲属辩护权的尊重,但也折射出了多重考量。首先是程序合规,冀廷梅本人签署了委托书,且毕祺祺作为近亲属,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条款。其次是舆论压力,毕祺祺的公开信引发了社会对司法透明度的关注,法院需要回应公众的期待。最后是专业互补,毕祺祺作为刑事法官,熟悉当地司法逻辑,能够与律师形成辩护策略的互补。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法官角色”与“子女伦理”的广泛讨论。一些支持者认为,毕祺祺以专业能力维护母亲权益,是“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体现。然而,反对者则担忧司法系统内部可能会滋生特权干预。无论如何,在案件后续的审理中,法院如何平衡程序正义与审判效率,将成为检验司法公信力的关键。
目前,冀廷梅涉黑案的开庭时间仍未确定,而毕祺祺的辩护人身份能否全程参与庭审,也仍需进一步观察。这一案件不仅关乎冀廷梅和毕祺祺的个体命运,更成为了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与亲情伦理交织的典型案例。
本文围绕法官毕祺祺为母辩护一案,详细阐述了事件背景、法律争议、分案审理博弈、法院考量及社会反响。案件凸显了亲情与法治、程序正义与审判效率之间的复杂关系,后续发展值得持续关注,它将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