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展开,介绍了近年来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通知在业务管理、定价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在当今金融行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金融监管总局于4月3日在北京对外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发布,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能够规范、有序地向前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那些相关的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凭借着相对成熟的消费场景、庞大的交易客群以及丰富的客户数据,与商业银行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局面。它们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有效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且重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助贷业务也暴露出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的现象,这可能导致在业务出现问题时,各方责任难以明确界定;定价机制不合理,使得金融消费者可能面临不合理的费用支出;业务发展不够审慎,容易引发金融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保障。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该通知从多个关键方面强化了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让业务开展有章可循;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确保合作机构的质量和合规性;规范成本费用管理,避免不合理的费用产生;强化自主风控,增强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规范互联网助贷业务定价机制方面,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增信服务费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并且要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以此来保障金融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融资成本,避免被不合理收费。
此外,通知还着重强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营销管理规定。在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时,应当充分披露贷款相关关键信息,让借款人能够全面了解贷款的各项条款和风险。商业银行还应当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贷后催收管理,如果发现存在违规催收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围绕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展开,先阐述了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接着说明了通知在强化管理责任、规范定价机制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推动该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