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转业军官安置相关内容展开,详细介绍了安置方式、分类安置要求、安置计划、接收安置岗位、安置办法、工作分配和就业保障以及家属随调随迁等方面的知识,旨在帮助转业军官更好地掌握安置相关信息。
为了让转业军官能够更全面、深入地掌握安置方面的知识,笔者精心对转业安置的各项内容进行了系统整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安置方式
当军官退出现役时,国家会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多种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在这些安置方式中,转业依旧是军官安置的主要途径。
国家明确将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定位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这是全社会都应共同承担的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转业军官安置任务。
分类安置要求
转业军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经过部队长时间的培养和锻炼,具备了较高的综合素质,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与优待。
在安置过程中,各地会充分结合转业军官的实际情况,既注重体现他们的服役贡献,又注重实现人岗相适,全力达成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目标。当前,各地在安置工作中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重点安置。着重突出师、团级转业军官的安置重点。这些人员是部队建设的中坚力量和骨干,他们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能力强,拥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将他们转业到地方后,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不仅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地方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求。
二是照顾安置。照顾安置的主要对象包括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岗位(如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服役的转业军官。各地会依据相关政策,对他们进行特殊照顾安排,以此树立良好的安置导向。
三是直通安置。主要针对有专业技术的转业军官,根据他们在军队从事的专业、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直接安置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让专业的人在专业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
四是鼓励性安置。国家积极号召转业军官到中小城市、乡镇街道和基层一线工作,鼓励他们投身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各地会结合安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待政策措施。
特别是对于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转业军官,国家在安置去向、职务职级安排、家属子女优待等方面都会给予倾斜照顾。
安置计划
在确定转业军官人数后,军地各级需要认真、严谨地编制相应的转业军官安置计划。其中,全国的安置计划由国家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军委政治工作部门编制下达;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转业军官安置计划,由国家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会按照与转业军官人数基本相当的数量提供安置岗位,其中多数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岗位。而且,多数地区提供的安置岗位数量超过了转业军官人数,这极大地丰富了转业军官的选岗空间。
接收安置岗位
按照政策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这些单位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对转业军官的综合素质考察等情况,确定他们的安置岗位。
从目前全国的安置情况来看,各地一般将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安置的主渠道。在确定当地接收安置计划人数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接收单位,具体岗位则由接收单位确定。
如果转业军官个人选择到企业安置,可根据本人申请,到有用人需求的单位进行安置。
安置办法
安置办法直接关系到军官转业后选择安置岗位的方式,在待安置阶段,需要相应地采取不同方式做好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结合当地干部管理使用规定及每年转业人数等实际情况,对安置办法进行优化调整。总体来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以考核赋分为基础,综合采用统一考试、双选、“直通车”安置等办法。
工作分配和就业保障
对于安置到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转业军官,国家出台了相关保障措施。安置到事业单位的,会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安置到企业的,会根据转业军官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转业军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家属随调随迁
按照规定,转业军官的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如果转业军官身边无子女,还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对于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会参照本人职务职级和从事的职业进行合理安排;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会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本文全面介绍了转业军官安置的相关内容,涵盖安置方式、分类要求、计划安排、岗位接收、安置办法、工作保障以及家属随调随迁等方面,为转业军官提供了清晰的安置知识框架,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了解安置政策,做好安置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