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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助计划推动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发展,规模显著扩大

本文聚焦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布的消息,介绍了自“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推出后,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量的增长情况,以及资助计划的后续安排和影响。

在金融领域,香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发展态势备受关注。3月31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对外发布了一则重要消息。自2021年5月“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正式推出以来,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目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

截至今年2月底,在香港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目实现了大幅提升。与之前同期相比,同比增加了81%,达到了502家。这一数据的增长,充分显示出该资助计划在推动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且显著的作用。

3月31日当天,香港证监会再次强调了这一成果。图为香港证监会所在的香港交易广场(资料图)。这一场景见证着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变迁。

香港证监会表示,自该资助计划推出以后,便获得了业界的广泛支持与积极参与。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430家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一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中受益。鉴于业界对于该资助计划的需求持续存在,特区政府在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公布了一项重要决定,即延长资助计划至2027年。同时,为了让更多参与者能够享受到资助计划的福利,资助计划的资格准则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据相关公布信息显示,从今年4月11日起,资助计划的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无论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还是迁册来港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亦或是获证监会认可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上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都可获得资助计划的资助。具体的资助额度为各公司或基金向香港服务提供者所付合资格费用的70%,并且设置了相应的上限。其中,每家公众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助上限为30万元(港币,下同),每家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资助上限为15万元,每只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助上限为500万元。此外,每名投资经理最多可就一家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获得资助。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表示,在特区政府与市场参与者的持续支持下,资助计划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它不仅能够维持业界对在香港设立新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动力和兴趣,还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顶尖资产管理枢纽的地位。

本文围绕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资助计划”展开,阐述了自该计划推出后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数量的显著增长,介绍了资助计划的受惠情况、延期安排以及调整后的资格准则和资助额度等内容。该资助计划在特区政府和市场参与者支持下,将持续推动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巩固香港金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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