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季森林火灾高发、祭祀和生产生活用火增多的严峻形势下,周至县公安局渭河森林派出所通过“巡查 + 宣传”的方式,与国有渭河生态林场柳林西森林管护站联动,全力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向群众普及防火知识,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造福当代、泽被后世的伟大事业。尤其是在当下,春季正值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加上清明节临近,祭祀活动以及生产生活用火的频率大幅增加,使得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周至县公安局渭河森林派出所将工作重点聚焦于“预防警务”,紧紧围绕“林区生态安全”这一核心任务,积极采取行动。他们通过“巡查 + 宣传”双管齐下的方式,精心织密春季森林防火的“安全网”。
民警们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与国有渭河生态林场柳林西森林管护站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展开联动。双方共同商讨森林防火工作的预防措施,力求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民警们还反复提醒:“近期气温升高,森林火灾进入高发阶段,野外一定不要乱用火。”
在国有渭河生态林场柳林西森林管护站的林区巡查过程中,民警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宣传防火知识的机会。当遇到正在挖野菜的群众时,他们会耐心地向其宣传森林防灭火的安全知识。同时,为了确保林区安全,民警们增加了巡逻频次,扩大了巡逻范围,对重点部位和火灾易发区进行重点巡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千万不要在林区随意扔烟头。”民警们不仅向挖野菜的群众宣传,还与在林区开展苗木交易的客商、群众进行深入交流。他们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能让防火意识深入人心。通过这样的努力,引领每一位群众自觉成为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共同筑起春季森林防火的“铜墙铁壁”。
周至公安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春季是火灾高发期,特别是森林火灾极易发生,一点星星之火便能毁掉百亩林地。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切勿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
本文围绕春季森林防火这一主题,介绍了周至县公安局渭河森林派出所的具体工作举措,包括与管护站联动、巡查和宣传等,旨在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保护林区生态安全。同时通过警方提醒,呼吁群众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