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新晋宝妈林某为增加收入,售卖假冒某品牌奶瓶和奶嘴,在不到一年时间内销售金额达46万余元。经消费者报案后她被抓获,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提起公诉。同时,涉案奶瓶、奶嘴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危害婴幼儿健康,林某还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最终她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金用于相关公益项目。文章最后提醒商家和消费者要重视婴幼儿用品质量安全。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人都希望通过副业来增加收入,90后的林某就是其中一员。她是一位新晋宝妈,在哺乳孩子的过程中,敏锐地察觉到婴儿奶瓶、奶嘴等母婴产品有着不错的销路,便萌生了在这一领域做生意的想法。然而,她却走上了一条违法的道路,开始售卖假冒某品牌的奶瓶和奶嘴。
林某原本是一家房产公司的前台文员,每月三千元的工资难以满足生活需求,尤其是在哺乳期间,经济压力倍增,这让她更坚定了做副业的决心。2022年初,她在微信母婴群里发现了售卖某品牌奶瓶的商机。说干就干,她迅速在一家电商平台注册了婴幼儿用品店铺,从某批发网站以低价批量购入该品牌的奶瓶、奶嘴,然后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
可是,她的网店经营刚满月,就遭到了消费者的售假投诉。林某心中产生了疑虑,对比官网价格后发现相差悬殊,于是追问供货商。供货商默认了这些商品“不是正品”。但面对高额的利润诱惑,林某选择了无视,继续装聋作哑地销售这些假冒产品。
在网店经营期间,林某多次因刷单和售假等违规行为,被平台删除产品链接。但她并没有就此收手,2022年11月,她又用亲属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两家新的婴幼儿用品店铺。由于售价低廉,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
王女士就是被低价吸引的消费者之一。她是一名新手妈妈,经常在网上给孩子购买各种婴幼儿用品。有一天,她无意间刷到了林某的网店,她中意的那个品牌奶瓶售价不到官网价格的一半。王女士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立刻下了订单。然而,收到货后,她发现奶瓶上的商标印刷模糊,质量也很粗糙,怀疑买到了假货,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将涉案网店的实际经营人林某抓获归案,并在她家中查获了大量印有B品牌商标的奶瓶、奶嘴。经鉴定,这些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截至案发,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三家涉案网店的销售金额就高达46万余元。
2024年5月,该案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林某明知是假冒产品仍予以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月,长宁区检察院以该罪名对林某提起公诉。
由于奶瓶、奶嘴的受众是众多不特定的婴幼儿,关系到他们“舌尖上的安全”,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还联合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经对查扣的商品进行鉴定,发现涉案奶瓶瓶身主体材质为聚碳酸酯(PC),这是国家禁止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成分。该材质在高于80℃时会分解出双酚A,破坏荷尔蒙的正常分泌与调节机制,可能导致皮肤恶化、肥胖、不孕等症状;涉案奶嘴挥发性物质超标,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呼吸系统危害等健康风险。
检察官认为,林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奶瓶、奶嘴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长宁区检察院与林某三方,就如何修复已经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诉前磋商。根据磋商协议,林某目前已经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公布了涉案产品的销售时间、销售范围等信息,提示消费者勿使用涉案产品;同时,也已经支付赔偿金用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母乳库项目。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婴幼儿用品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其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一些商家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婴幼儿用品时,应当选择正规渠道,并仔细识别品牌标识和产品包装,谨防上当受骗。
本文通过讲述90后宝妈林某售卖假冒奶瓶和奶嘴的案例,揭示了此类售假行为不仅会触犯刑法,还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提醒商家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为了利益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用品时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