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于3月18日下发的通知展开,详细介绍了2024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既有建筑改造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包括奖补范围、各领域具体奖补标准、申报流程、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
3月18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正式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转型升级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合肥市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智能建造和绿色节能改造。
根据本次政策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要求,奖补范围主要涵盖了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这三个重要方面。
在智能建造领域,针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建筑业企业项目,将按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可达200万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已经享受2023年度政策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4年度的奖补。
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的民用建筑,若达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根据建筑面积分别按照1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这一政策将激励企业更多地建造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既有建筑改造,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且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节能率达到20%的项目,将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补助标准另加3元)的补贴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这有助于提升既有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市城乡建设局明确提出,本次政策兑现将严格按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兑现公示、政府审批”等一系列流程办理。其中,对于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这大大简化了企业的申报流程。
支持智能建造和既有建筑改造的企业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市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县(市)区、开发区提报材料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联合审查小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次奖补资金申报时,不同领域的申报主体有所不同。同时,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将不享受本次奖补政策。
本文介绍了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开展2024年度建筑领域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涵盖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三个方面,明确了各领域奖补标准、申报流程、时间等内容,强调不同领域申报主体差异及失信企业不享受奖补,旨在推动当地建筑行业的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