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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出台公积金新政,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购房贷款额度上浮,3月27日通气会揭秘:枣庄灵活就业公积金政策利好高校生和退役军人

本文聚焦于3月2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重点介绍了枣庄市针对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所推出的支持政策。

3月27日下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山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在这次重要的会议上,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于晨详细介绍了枣庄市为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方面制定的支持政策,旨在为这些群体在住房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于晨指出,对于在枣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是在外地求学的枣庄籍应届毕业生来说,如果他们选择在枣庄就业,并且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在缴存两年内于枣庄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享受到非常可观的优惠政策。具体而言,他们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最高可贷至住房公积金账户现有余额的25倍。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这一政策的利好,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的例子。假设王某于2025年6月从枣庄学院毕业,随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至2027年5月。按照他的每月缴存额计算,如果账户余额达到了2.4万元,在满足贷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王某最高可贷金额能够达到60万元,这无疑为他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除了高校毕业生,未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在枣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规定在枣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样可以享受到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体现了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支持,有助于他们在就业和住房方面更好地融入社会。

本文围绕3月27日山东省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展开,着重介绍了枣庄市针对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的支持政策,包括高校毕业生缴存两年内购房贷款额度上浮及可贷至账户余额25倍,退役军人也可享贷款额度上浮优惠,这些政策对相关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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