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26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韩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二审宣判,推翻一审判决判定其无罪,同时回顾了案件此前的相关情况,包括一审判决、检方指控等内容。
当地时间3月26日,一则备受关注的法律判决在韩国引起了广泛的讨论。韩国首尔高等法院针对韩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了二审宣判。此次宣判结果极具戏剧性,法院推翻了一审的判决,最终判定李在明无罪。
此前韩检方要求判处李在明两年监禁
时间回溯到去年11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当时,法院认定李在明作为总统竞选人存在说谎的行为,违反了《公职选举法》,并判处他一年监禁,不过是缓刑两年。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李在明并不认同,随后便提出了上诉。
今年2月26日,李在明出席了其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二审的最后一次庭审。在这次庭审中,检方当庭提出了对他判处两年监禁的要求,这一要求无疑让案件的走向变得更加紧张和引人关注。
检方对李在明的指控有着详细的内容。他们指出,在2021年12月李在明竞选韩国总统期间,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谎称不认识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处长金文基。而金文基在就城南市一个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接受调查期间不幸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在涉案地产项目推进期间,李在明正担任城南市市长。此外,检方还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审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了虚假陈述。
本文围绕韩国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展开,介绍了二审宣判无罪的结果,回顾了一审判决情况、检方的指控要求以及具体指控内容,展现了该案件的曲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