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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佛冈:政协委员为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出良策

本文围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佛冈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议政发言展开,讲述了佛冈县政协常委张丽英代表县知识分子联谊会就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提出的一系列建议,涵盖规划、政策、实施、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3月17日上午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佛冈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一场重要的大会议政发言拉开帷幕。佛冈县政协常委、县第二小学副校长张丽英,代表佛冈县知识分子联谊会,将关注点聚焦在了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这一关键问题上,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的飞速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电动自行车(其中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凭借其低碳、便捷、经济等诸多优势,迅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其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存在的自燃风险也日益凸显。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前提下,如何高效且规范地管理电动自行车,已然成为政府部门、企业以及民众共同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

张丽英委员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她认为,对于新建住宅,相关部门应在开发商进行设计的初期阶段就积极介入。提前规划出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场所,并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在房屋验收阶段,住建、消防等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如果涉及小区建筑外退让红线外区域或市政道路规划使用的情况,还需与城综部门提前进行沟通协调。

在政策指引方面,清远市制定的《清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为小区相关建设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该指引明确了不同管理形式小区的建设主体,详细说明了既有小区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充电设施的具体方式,以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或改造相关场所的规定,为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秉持灵活科学的原则。对于小区内难以进行改造或者业主意见难以统一的情况,可以申请利用小区建筑外退让红线外区域来规划停放点。在资金筹集方面,小区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入有资质的公司负责棚架搭建和充电设施建设,从而提高统筹效率。

张丽英委员还特别强调了管理责任的落实。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设施维护工作。物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充电设备要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安全功能,场所要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同时优化收费方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张丽英委员建议,在小区推进相关建设工作之后,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城市规划,将成功的管理模式推广到县城非小区住宅楼和需求强烈的公共区域,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本文围绕佛冈县政协会议上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安全的议政发言展开,介绍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重要性,详细阐述了政协常委张丽英提出的规划、政策、实施、管理等多方面建议,旨在提升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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