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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八项规定学习教育:真开三门,服务群众,学习教育“三开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本文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展开,强调开门搞教育的重要性,并从真开“纳谏之门”、敢开“监督之门”、善开“评判之门”三个方面阐述如何让群众参与学习教育,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此《通知》着重指出,开门教育需注重群众的参与,积极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为群众服务,让群众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成效。

开门搞教育,是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只有真开门、敢开门、善开门,才能让群众在学习教育的过程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

真开“纳谏之门”

群众绝非学习教育的旁观者,而是重要的参与者。学习教育首先要真诚地打开“纳谏之门”,将广大群众热情地请进来,积极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能否广开“纳谏之门”,核心在于是否拥有“纳”的宽广胸怀。俗话说“知屋漏者在宇下”,学习教育在学、查、改各个环节实施得如何,哪里存在问题,群众看得最为清楚。

我们要畅通和拓宽群众意见反映的渠道,可以通过设置“一条热线”,用心倾听群众的声音,真正做到让“您的声音”变成“我的行动”。同时,要涵养“闻过则喜”的雅量和境界,认真倾听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意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当作自家的事情一样,时刻放在心上。以群众的批评建议为镜子,多审视自己、向内检视自身不足。通过深入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精准把握群众面临的难点和痛点。并且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倾听真言、洞察实情、寻找解决办法。

敢开“监督之门”

学习教育要想取得显著成效,离不开群众的监督。然而在现实中,部分领导干部惧怕群众监督,虽然把群众请进了学习教育的“大门”,却不敢真正开启群众监督的“正门”。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每年都有新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会稀释干群关系,侵蚀为民办实事的初心。群众对“四风”问题的监督与反映,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爱护,有助于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学习教育中习惯开启群众的全方位监督“探照灯”,更要让接受群众监督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

善开“评判之门”

群众不仅是学习教育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更是最终的评判人。如果群众不满意,即便学习教育开展得再“有声有色”,也不过是“自娱自乐”。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源于为民办事效率的提升以及民生保障的持续加强。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积极担当作为。要既着眼于宏观大局,又关注细微之处,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把实事办好,把“关键小事”做好,让群众能够切实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改变,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文围绕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一主题,强调开门搞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真开“纳谏之门”、敢开“监督之门”、善开“评判之门”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让群众参与到学习教育中,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党员干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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