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受贿一案展开,介绍了案件一审开庭的情况、刘跃进的受贿指控内容、庭审过程及社会群众旁听等信息。
据央视新闻报道,在2025年3月27日这一天,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指控。从1992年一直到2020年期间,被告人刘跃进利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条件。这些职务包括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他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帮助,并且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经过核算,这些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基于此,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跃进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相关的证据。被告人刘跃进及其辩护人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有序主持下,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随后,刘跃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临近尾声时,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庭审有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前来旁听。
本文聚焦刘跃进受贿案的一审开庭情况,详细说明了受贿指控的时间跨度、金额以及庭审的主要流程,刘跃进当庭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同时有社会群众旁听体现了公众对案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