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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同生严重违纪违法:十八大后不收手,恶劣影响引关注 退休高官齐同生:公权私用,巨额受贿背后的贪婪与堕落

本文聚焦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详细介绍了他的从政履历、落马过程、违纪违法事实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

正义网记者于3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同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齐同生 资料图

退休一年多后落马

公开资料表明,齐同生是河北平山人。他的从政生涯轨迹丰富,2005年1月,齐同生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此跻身副省级行列。2007年6月,他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同时兼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3年1月,齐同生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并于2018年1月卸任该职位。2018年3月,他担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3年3月,71岁的齐同生退休。

然而,退休生活并未让他安稳度过。2024年10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长期搞迷信活动,贪婪腐化,恣意妄为

2025年3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发布消息,齐同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过调查发现,齐同生完全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长期沉迷于迷信活动。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还违规收受礼金。其行为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同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并且,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同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相关报道回顾

曾有报道提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主席齐同生被开除党籍以及他被查的消息。

本文详细叙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从退休到落马,再到被查出严重违纪违法并被开除党籍的全过程。齐同生背离初心使命,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其案例再次警示公职人员要坚守廉洁底线,同时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腐败、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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