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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威海:3起案例彰显打击诬告、澄清正名决心,威海通报:严惩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

威海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通报的3起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展开,详细介绍了案例情况,并强调了依规依纪依法信访举报的重要性,以及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

中共威海市纪委机关与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为了给大家带来一个公正透明的政治环境,今日特别发布了一则重要通报。这则通报聚焦于3起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以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

在当今社会,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名誉和发展,更影响着整个政治生态的健康。而信访举报本是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途径,但必须在依规依纪依法的框架内进行。为了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威海市相关部门经过严谨的调查和处理,现将这3起典型案例公布于众。

首先是威海市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某的案例。自2024年10月起,董某某无端怀疑某单位公职人员李某干涉设备采购业务,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他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多次采用匿名信的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李某。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2025年2月,董某某因自己的诬告陷害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这一案例警示着每一个人,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对他人进行恶意举报。

接着是荣成市崖头街道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原理事会成员张某某的事情。2024年5月,张某某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编造谎言,向有关部门反映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书记赵某某违反工作程序、私自决定集体事项等问题。经过认真细致的核查,发现这些举报内容纯属子虚乌有。2025年1月,张某某因诬告陷害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这再次提醒大家,信访举报绝不能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还有关于荣成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李延宗的案例。2024年12月,荣成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一些反映李延宗在办理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的问题,比如收受被害人家属财物、在案件审查中偏袒被害人等。接到举报后,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经过详细的查证,事实证明李延宗并未收受财物,案件审查程序完全合法,处理结果也是经过荣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认真研究决定的,根本不存在偏袒被害人的情况。也就是说,之前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为了还李延宗一个清白,2025年1月,荣成市纪委监委当面为其进行了澄清正名。这体现了相关部门对于干部名誉的重视和维护。

信访举报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但绝不能被滥用。上述这些诬告陷害行为和不实举报,严重亵渎了群众的监督权利,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更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加大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力度,及时为那些遭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激励和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他们能够心无旁骛地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通过威海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展示了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和对失实检举控告的澄清正名。强调了依规依纪依法信访举报的重要性,呼吁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保护干部合法权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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