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于3月21日发布的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详细说明了不同类型债券在不同时间段内暂免收取的费用项目及相关业务结算费的调整情况。
在3月21日,中国结算正式对外发布了一则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重要通知。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债券市场的发展环境,减轻市场参与者的负担,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来看,通知中包含了以下三项重要内容:
其一,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绿色公司债券以及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这里不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暂免收取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这一政策对于推动绿色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能够降低相关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成本,吸引更多资金投向这些领域。
其二,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同样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继续享受暂免收取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的政策。不过,民营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人需要向证券交易所申报企业性质,以确保政策的精准实施。这一政策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其三,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及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结算费将继续暂免。并且,从2025年7月1日起,同步下调上述业务结算费收费标准,按清算金额的0.0004‰双向收取(每笔最高40元)。这一调整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本文围绕中国结算3月21日发布的暂免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通知展开,阐述了针对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民营企业公司债券的费用暂免情况,以及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现券交易等业务结算费的暂免和收费标准下调。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降低市场参与者成本,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活跃债券市场。本文总结